上传时间:2024/03/27 来源:产品中心
原标题: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事项清单
专项抽查:1.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专项抽查;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专项抽查;3.别的需要开展的专项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修订发布、公安部令第120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1.日常监督抽查:各级消防监督执法单位应将消防安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的比例不少于20%。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该依据单位的真实的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落实,是否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演练;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依规定配置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六)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肓培训,自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七)是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是否根据自身的需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成立相应消防组织;
(八)生成、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标准;
(十)查看强制认产品(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常见消防产品(消防水带、水枪、软管卷盘、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 、固定消防设施控制设备)等消防产品是不是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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