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东湖高新区逐步推动科创金融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上传时间:2024/03/29         来源:媒体聚焦

  国家对高水平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前所未有,为东湖高新区推动科创金融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加快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学技术创新中心,打造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创大走廊等重大战略布局,对东湖高新区科创金融改革创新提出新的更加高的要求。通过加大科创金融政策供给力度,有利于东湖高新区抢抓重大机遇,探索金融支持科学技术创新的新经验、新路径、新模式,推动东湖高新区科创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提升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能级、完善科创企业债权融资体系、降低科创融资成本、全力发展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鼓励发展资产证券化融资、支持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加快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吸引金融人才集聚、加强科创金融创新平台建设等9大方面,拟定了26项具体措施。

  第一条 适合使用的范围。本措施适用于工商、税收征管关系登记在东湖高新区的各类金融机构、企业、行业组织及专业公共服务机构等。

  第二条 提升金融产业发展能级。逐步提升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加大购房租房补贴和业务奖励,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壮大。

  第三条 完善科创企业债权融资体系。鼓励银行进一步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扩大科创贷款覆盖面。鼓励类金融机构参与,进一步拓宽债权融资供给渠道,探索改变以往单纯依赖银行贷款的融资局面。同时,健全科创金融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在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方面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

  第四条 降低中小科创企业融资成本。对中小科创企业通过纯信贷、准信用贷款融资或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给予特殊的比例的利息补贴。

  第五条 全力发展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具体支持政策参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武新管发改〔2021〕6号)。新增董监高责任险保费补贴条款,鼓励上市公司投保董监高责任险,引入保险公司外部监督的作用,帮助董监高更好履职尽责,完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鼓励发展资产证券化融资。新增专门条款支持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鼓励发展资产证券化融资,帮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企业杠杆率。

  第七条 支持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具体支持政策参见《关于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2〕6号)。

  第八条 加快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进一步提升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最高补贴80%,进一步提升企业投保科技保险的积极性。鼓励保险机构专营化发展,带动提升科技保险投保率。

  第九条 吸引金融人才集聚。对合乎条件的高品质人才给予补贴,吸引高品质人才落户。鼓励金融从业人员取得CFA、FRM等相关证书,提升专业能力。

  第十条 加强科创金融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参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科创金融创新研究,鼓励设立各类金融专业协会和组织,鼓励举办金融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高端论坛、专业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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