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政策宣贯培训

上传时间:2024/02/14         来源:新闻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水平,帮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从业人员深入理解、精准把握法律和法规、政策文件、规范及规定要求,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浙江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导则(试行)》《宁波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指南(2022版)(交通、水利、电力专业工程部分)(试行)》及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宣贯培训。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水利、电力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市公建中心、设计单位工作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宣贯。

  《浙江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2023年1月1起已正式实施。

  《宁波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操作技术指南(2022版)(交通、水利、电力专业工程部分)(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建〔2021〕3号)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组织编制。《指南》是构建“各司其职、一体运行”的专业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推进宁波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2023年2月1起已正式实施。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分别于2023年3月1日、6月1日起正式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导则》《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主讲人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消防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裘云丹在工程消防安全领域深耕多年,是多项浙江省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宁波市在政策指引、规范标准正式实施初期组织全市宣贯培训,有力地保证了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现场授课专家对每章节条款内容做了详细解析,学员针对政策、规范内容和实际执行中遇到的很多问题踊跃提问,并在课堂内外与专家开展了深入热烈的交流,表示此次学习有效地解答了以往工作中的疑问,对最新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政策、规范的内容建立了全面细致的了解。

  下一步,市建设安质总站将积极做出响应市住建局的号召,多举措加强工程消防审验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消防审验管理服务工作,提高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改善消防审验工作,结合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新形势,既解决好新技术、新材料、新业态不断涌现所衍生新的消防审验风险,又要改进和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管理,服务和助推城市更新行动实施;逐步加强消防设计、施工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厘清专业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要按照火灾风险等级,着重关注小型高风险项目的消防审验管理,统筹守住优化营商环境和坚守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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