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上传时间:2024/04/03         来源:新闻中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政报》更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度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4年度第二批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的通告

  关于四川省2014年度第三十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达标;有天然水源的城市,2015年年底前全部建成消防取水码头。加快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5年年底前有公共供水管网的乡和村庄要按规范要求设置消火栓;没有公共供水管网的,要利用河流、水塘、水库、水井、水渠等天然水源设置不少于2处消防取水设施;没有给水管网且天然水源缺乏的村庄,要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统一规划设置不小于1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村庄内主要道路宽度应不小于4米,道路、桥梁应能保证消防车通行。

  (二)全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逐步加强现役消防力量建设,发挥好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核心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整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合理确定人员规模,切实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待遇。省级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我省合同制消防员的招录、培训、使用和保障办法。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达5万人以上或者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亿元的乡(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全国及省级重点镇、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省级及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各地要制订并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队标准、队伍管理、执勤模式、工资福利、经费保障、激励机制、职业资格上岗、再就业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执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促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发展。各类消防队伍要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不断的提高战斗力。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非现役消防队伍执勤训练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充分的发挥其在灭火救援中的作用。

  (三)建立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大力加强省、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下地区要依托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城乡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执勤、训练、装备、基础设施和生活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信息化支撑体系,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推动实施应急响应、跨区域应急救援和联动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并且开展一次演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快速推进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基地建设,并在《规划》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四)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建有专职消防队伍的企业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保障消防队伍人员和灭火救援装备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公安部《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试行)》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公安厅、财政厅要综合各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和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研究制订市县消防装备配备标准,明确市县消防装备建设目标和工作要求,并作为督促检查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府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加大消防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力度。各地要针对本地灾害事故的主要类型和特点组建灾害事故专业处置队伍。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高层建筑、石油化学工业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地震等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技战术研究和应用,强化各级指战员专业训练,加强执勤备战,逐步的提升快速反应、攻坚作战能力。

  (一)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针对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平台和队伍建设,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网络化、常态化。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布消防工作动态,促进消防信息公开透明。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合订本,每年2月份出版发行(上一年度),订价200元,需要的单位及个人可直接与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联系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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